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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推荐长三角中小企业“品牌企业”和“品牌产品”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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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中小企业局(发改局): 为加强中小企业品牌建设,根据长三角中小企业品牌建设委员会决定和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长三角中小企业“品牌企业”和“品牌产品”推荐活动的通知要求,请各区县局抓紧做好推荐工作。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1、接通知后请在省中小企业网(www.jste.gov.cn )“本局发文”栏目下载苏中小信〔2008〕59号文,省通知不再转发。 2、所有推荐企业要填写 “首届长三角中小企业“品牌企业”和“品牌产品”推荐报名表(请从江苏省中小企业网(www.jste.gov.cn)下载),并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 3、各区县在组织推荐时应认真按照省文件明确的推荐条件,严格把好推荐企业和产品的质量。根据省分配名额,高淳县和溧水县可推荐“品牌企业”1个和“品牌产品”2个。其它各区县原则上可推荐“品牌企业”1个和“品牌产品”2个,经市局组织筛选审核后报省。因名额限制今年未入选的符合推荐条件的企业和产品,将作为明年推荐对象,不再报送申报材料。 3、各区县局在初审的基础上,填写首届长三角中小企业“品牌企业”和“品牌产品”推荐汇总表。 4、各区县请于2008年8月25日前将推荐材料一式3份和“推荐汇总表”(电子文档)报市局财务统计处。 联系人:潘文 王春明 联系电话:83639116 83639106 二00八年八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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